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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计财处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发布者:  时间:2020-09-28  浏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高等学校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开展招聘科研助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在计财处从事财务助理工作

二、招聘条件及人数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服务意识,愿意从事科研服务工作。

2. 科研助理相关要求一览表

三、薪酬待遇

按照《科技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有关规定执行。

科研助理在受聘期间为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聘期暂定一年。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起止日期:2020年9月28日—2020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请将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发送到报名岗位指定联系人的邮箱(详见附件1),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姓名+应聘科研助理”。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4.计财处对应聘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对未进入面试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所有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二)面试

面试由计财处组织实施,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报人事处审核、学校批准同意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1.面试时间:报名截止日后一之内由计财处对应聘者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由计财处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并通知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由计财处通知初审合格应聘人员面试。面试组织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疫情防控要求。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录用环节。

(三)公示

面试结束后计财处将面试结果报送学校人事处,招聘结果在贵阳学院(http://www.gyu.cn)公示。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1. 聘用手续办理

  2.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二级单位报到并签署劳动合同,逾期未能签署合同或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拟聘人员报到时需提供贵州健康绿码和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到相关二级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若疫情防控要求发生变化,具体根据签订合同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4. 监督检查

聘用科研助理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有关人员和引进聘用对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其他说明

(一)我校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相关通知以贵阳学院网站公告为准,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由贵阳学院人事处和科技处负责解释。

附件:1. 贵阳学院2020年招聘科研助理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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